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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工学院搬到了永祥花园要有多勇敢

时间:2011-07-15 03:00:37  来源:南通搬家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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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工学院搬到了永祥花园要有多勇敢
要有多勇敢,才能恋恋不忘
从理工学院搬到了永祥花园,终于住上了小区房,还是电梯房。终于不用每天哼哧哼哧的爬7楼了。搬家是个累人的活,还好,这世上的人都是这么聪明,有需求就有市场,有一个叫南通搬家公司的名词。换了新环境,宽带来不及安装,生活更加的封闭,终于在我上班一年后,我不再觉得自己是个学生,而已经是个每天早上七点四十五等校车上班,下午四点五十五赶校车下班的“朝九晚五”上班族。

加班准备好给新教师岗前培训的ppt,刷新了空间,看到李丹又写的一篇读后感,《十年一品温如言》,属于她的言希和温衡。

要暑假了。按惯例,我又去图书馆搜罗想看的书。我想我肯定是深刻的受了她的影响,拿了《何以笙箫默》,拿了《温暖的弦》、《尘世》、《过客,匆匆》和《陌上云暮迟迟归》。我想我是疯了,因为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已经最少是第三遍翻其中的某些书了。

我想,我的生活实在是太乏善可陈了,所以才会喜欢读书看小说。这世间的很多娱乐需要别人参与才能完成,比如打球、玩麻将、下棋、谈恋爱,只有读书、看小说、写字是完全私人化的行为。某种程度上说,文字和照片一样,是最具欺骗性的东西,能够抵挡时间流逝带给人绝望,让人觉得时光从不曾远去。暂时的忘记自己,与书中的男子女子共度一段时光,那是一种无法言说的快乐。随着一个故事的完结,我从梦中回到现实,然后,准备进入下一个美妙的故事。

这一次,我想说说《何以笙箫默》。《何以》被无数言情写手和读者奉为经典中的经典。我是个喜欢看书的人,一般不是特别认可的书我不会看第二遍。这是我第一次拿到纸质版的《何以》,我想,以后还会有很多遍我会来看这本书。

有时候会有同学和朋友要我给他们推荐好看的故事,他们问我,为什么会喜欢。笼统的说,其实我也不知道。也许是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也许是臣服于作者对古文或者细节描写的信手拈来,更多的原因,我想,是因为我在那些故事中,那些人物身上找到了共鸣。感觉,真的是一种玄之又玄的东西。就像好多朋友找对象会说到的两个词,感觉和缘分。我其实是个不相信一见钟情也从来不觉得缘分是个多么实在的词,在我看来,那都是不怎么靠谱的东西。可是又该怎么解释我对那些小说中的男子和女子的情感呢,真是个纠结的问题。

是不是我一个人闷的太久了,所以在腾讯QQ空间这样一个适合天南海北瞎侃的地方胡说海吹?但愿不会让来到这里看到这些文字的你们觉得讨厌。还是回到《何以》吧。

《何以》这本书,历时两年多的时间才完成。其实拿到手的,相比看到的其他书,不过是薄薄的一册而已。作者顾漫有个非常有名的外号,叫“乌龟”。我看到明晓溪在给《何以》的序中说:

“她写得慢,也是因为她对文的要求太严格了。

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每一个过渡,她都反复地修改斟酌,用心体会不同表达方式的细微差别。比如‘他××地推开窗户’、‘她××地低下头’,这些‘××’她会考虑很久很久。如果写到情节高潮段落,在QQ上会看到她不停表演吐血、上吊和撞墙。哪怕用再长的时间,她也一定要把最完美最到位的感觉表现出来,有时候我们笑她认真到有点BT的地步了。”

我想正是因为如此,《何以》在那么多人心目中才会是一颗珍珠吧。

明晓溪在序里还提到了有个读者在她的文下面留言说——

  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烈不够,那比热烈要牵绵;浪漫也不够啊,它是如此的真实。

  那种带一点蛮横的温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满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那样的男子,是梦中最美的爱情也比不上的。

所以我坚定地在坑里头蹲着。

一个不算很长的故事,能让读者这样,这是它的魅力。

我初遇何以琛和赵默笙是在人群熙攘的超市。那不是他们的初见,而是7年之后的重逢。

学生时代的赵默笙真的是一个厚脸皮的女孩子。她整天追着以琛跑,缠得以琛受不了了板着脸问她:“你为什么老是跟着我?”她不知羞的睁大眼睛问:“以琛,是你笨还是我笨,哎,你那么聪明,一定是我笨了,我怎么这么失败,追了半天人家都不知道我在干什么!”

如果你我是赵默笙,你会不会也有那种不顾一切的勇气,我会不会在也喜欢他的女子面前总结经验“其实以琛是很好追的,关键是要厚着脸皮死缠烂打,一哭二闹三上吊,保证他举手投降”?试着想一想,即使是当时的你我,再喜欢一个人,也不会这样子对喜欢的男孩子吧。可是这样的女孩子还是会胆小的吧,所以那个时候逃一样的去了美国,杳无音信。追其究竟,不过是没有勇气面对现实,来承认相爱的不理智。所以即使回来后,默笙的头发长了又剪了,她身边的人来了又走了,心里的那个位置还是被最初的那个人霸占着。

在这个流离失所的年代里,一些零星的温暖,便被我们迫不及待的抓在手里。赵默笙便是以琛零星的温暖。

时光,遣散了故人。南通搬家公司

7年的等待,7年的守候。最初许诺天长地久,可是向来情深,奈何缘浅,再见面不过一场荒唐。

以琛皮夹里彼时默笙图书证上的照片。【也许我想把它放在我身边,时时提醒我那段愚蠢的过去。】

重逢之后的第一次交锋,想一想,曾经爱的撕心裂肺肝肠寸断的那个男人,神色镇定从容不迫的对默笙点头致意,称呼她为“赵小姐”时,默笙怀着怎样的心情回复他“何……先生”,我无法想象那是一种怎样的痛。所以我不止一次的想,曾经爱过的人,分手之后还是不要再见面了。懦弱如我啊。

7年的时光。让何以琛从一个美好的老成少年变成了一个事业有成让女人为之心动的男人,还有一个严谨的职业,律师,眉间也多了一股让人惧怕的戾气。可是面对赵默笙,他还是会不自觉的卸下所有伪装。

【经过那么多年,我还是输给了你,一败涂地。】

解释完这中间的阴差阳错之后,以琛略显僵硬的问默笙“现在你还要不要回到我身边”,默笙狠心地对着以琛说“对不起”。那一刻我突然觉得世界上最伤人的一句话就是“对不起。”

【赵默笙,我是疯了才会这样让你践踏。】南通搬家公司

当爱已成往事,最难堪的便是一切清晰如昨。

当她像只无助的小猫般拉着以琛的衣角说,“以琛,你还要不要我。”

我想象不出来,这是一个怎样的女子,我找不到一个形容词来形容她。

而世人眼中那个理智、冷静的男子,找不到默笙,7年之中有多少次只好站在显眼的地方,只为了想要默笙能看到他,渴望自己爱的那个人回到身边。

【默笙,这是你自己的选择。从现在开始,就算我们一辈子互相折磨,我都不会放过你。】

昔日的甜蜜已经遥不可及,现实的悲哀却寸步不离。

这世上的虚伪与浮华,谁看得透。在爱情面前。那么多人都成了疯子。爱到颓废不堪,爱到愿意为她丢弃所有,爱到愿意为她固守漫漫七年,爱到即使知道她曾经属于另外一个男人,还是会对她说“我们去登记结婚”,不愿放手。

和李丹说起过,小说当中的男子,如果爱过伤过,从此以后游戏人间,从这个女人的怀抱到那个女人的胸房,我们心疼他;可如果爱过伤过,从此以后把爱埋在心里,一心一意只为事业而活,我们觉得这样的男人痴情。无论出现什么样的局面,我们总可以为我们心目中的他找到合适的理由。南通搬家公司

人生也许不过是一场邂逅,不期而遇,相濡以沫、执子之手或者相忘江湖、两不相欠。漫长的岁月,一个人靠着回忆中零星的温暖度过。可是,默笙都还没有回来,以琛又怎敢就此忘记。如果他就此忘记,默笙会不会责怪。异国的陌生街头,肤色各异的男子,如果不是爱入骨髓,默笙选择就此别过这样一场年少的爱恋,以琛7年的等待会不会让我们不甘心。那么,这又该是另外一个或者两个怎样引人入胜的故事了吧。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谁不渴望这样的爱情。

不长,一辈子。不累,一件事。

年轻的时候我们也许曾经走丢了,www.zgfjsn.com可是,还好,兜兜转转,原来你还在这里。

如此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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